齒顎矯正治療結束後,牙齒或顎骨並非已固定而不再變動。一些原因可能造成牙齒移動或顎骨變動。
牙齒可能再移動與顎骨變動(復發)的原因如下:
1.牙齒周邊骨骼與軟體組織之排斥
剛拆除矯正器後之牙齒,是以人工方式強迫排列而形成的。雖然外表上,牙齒之排列結構感覺 良好,然而剛移動到新的口腔位置之牙齒,尚未與周邊組織達成平衡,此時,如任由牙齒與周 邊組織之間(包含肌肉,軟體組織)或牙齒與牙齒之間自由決定平衡方式,牙齒極易受到周邊 組織或其它牙齒之排斥或影響而產生移動或復發。
因此,您必須有一個正確的認知:即使排列再好的牙齒,如不遵循醫師指示正確戴用維護器, 牙齒仍可能有生理移動。另外,有時病友脫落舌側固定維持器未能及時複診,造成下顎門齒 異常移動(圖2)。
但如正確戴用維護器,有效固定處於新位置之牙齒,復發會漸漸減弱或消失。
 (犬齒至犬齒裝置舌側固定維持器) (箭頭處為病人遺失舌側固定維持器)
(圖2)病友脫落舌側固定維持器未能及時複診,造成下顎門齒異常移動
2.生長的變數
未停止生長之病者應留意「口臉部骨骼與肌肉的生長因素」對牙齒造成異常變動。
3.智慧齒之萌發
22歲以下之病者應特別留意智慧齒之萌發;許多病者之智齒由於萌發空間之不足,或萌發
之方式異常,導致智齒萌發時推擠鄰近牙齒,而造成鄰近牙齒產生不良之移動(圖3)。
 (圖3)智慧齒萌發時常推擠前面牙齒,造成前面牙齒不正常之移動
請注意下列事項:
請勿在智齒尚未萌發完成之前,輕易放棄維護器之使用。 請於智齒萌發之年齡時段(約16~22歲),請求一般牙科醫師檢查其生長萌發之正常性。
如您在智齒萌發前未遵循醫囑,主動停止使用維護器,則您應密切觀察牙齒是否有任何不良 變化。如發現異常牙齒變動,煩請您在變化初期即時告知醫師;延遲告知醫師,會導致醫師 已無法用一般簡易方式處理與修復,而可能導致不必要之再次治療與負擔治療費用。
4.生理現象
隨著年齡增長,牙齒可能因周遭組織之老化與變動,而產生移動;此類移動,與矯正治療並無 關聯,歸屬於正常之生理現象。一般來說,此類型態之移動輕微而屬漸進式的,您如希望避免 此類牙齒移動,可考慮長年戴用維護器。
5.病理性移動
當牙周病或腫瘤型態的生理疾病發生於牙齒周邊支持組織時,此類疾病可能破壞牙齒周圍之支持
織,導致牙齒喪失足夠之周邊支持,而引發牙齒異常移動。
基於「預防勝於治療」之觀念,您應當定期(約半年)拜訪您的一般牙科醫師,要求醫師檢視 您牙齒周邊組織之健康。
6.顎骨異常生長
如治療後上下顎骨異常生長(過度生長、生長不足或左右不均衡生長),則異常生長的顎骨可 能破壞已修正的牙齒與臉型外觀。因此,病者應定期接受醫師復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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