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療後,齒顎變動有時會發生的,最通常引發牙齒變動的因素如下:
牙齒維護器使用不當
治療結束後,牙齒剛剛結束大幅度的修整排列,而被重新配置在一個新的口腔區域。特別在矯正 器剛拆除後的前幾個月內,牙齒周邊的軟體組織仍無法認同新齒列的存在,而對齒列有不同程度 的推擠與排斥。
一般,學童的新齒列被排斥的程度較少,成年人的排斥較多;嚴重齒列不整的案例在修整後,其 被排斥的現象較嚴重,反之則輕微。
少數一些齒列不整之症候,經過治療修正後,其新齒列變動的傾向較強,例如:嚴重的齒間有間 隙、仍具有生長潛力的第三型咬合不全(戽斗)、嚴重的第二型咬合不全(暴牙)、門齒開咬、 或具上顎骨或下顎骨生長發育不平衡的咬合不全。
因此,治療結束後,醫師會給病人戴用牙齒維護器,以維護新齒列的穩定性,在拆除矯正器時 (治療完成時),醫師會仔細解釋分析維護器的重要性,並提供解釋詳盡之維護資料,企盼病人 能盡力配合戴用維護器(圖48-1)。如病人配合不良,戴用的時間明顯不足,則牙齒可能發展負 面性的牙齒移動,例如:門齒略外突、門齒間或拔牙區齒間有輕微之空隙重現、上下齒間咬合密 度略差,或局部牙齒傾斜或擁擠。
 治療結束後佩戴齒列功能性牙齒細節定位器
(治療結束後)
 (佩戴齒列赫氏維護器與下顎門齒舌側維護器)
(圖48-1)治療結束後,醫師會給病人戴用牙齒維護器,以維護新齒列的穩定性; 因此在拆除矯 正器時(治療完成時),醫師會仔細解釋分析維護器的重要性,並提供解釋詳盡之維 護資料,企盼病人能盡力配合戴用維護器。
治療完成後的幾個月後,牙齒復發的傾向會漸漸變弱,而在醫師觀察與引導下,病人可漸漸大幅的減少帶用維護器的時間。
基本上,齒列矯正治療的治療費用固定的,但因病者治療後維護器戴用不當,而導致牙齒異常移動,需要局部或全口齒列再度治療,醫師會客觀評估再治療修復的程度,而要求病者酌繳治療費。
牙齒與牙齒間的生理互動與尋求平衡
治療結束後,牙齒雖已排列整齊,但有時牙齒間仍會相互影響或輕微互動以尋求更佳之平衡咬 合。另外,有時由於牙齒間之大小比例非完美比例,因此在互動平衡之過程中,有時部份牙齒會 略移位或齒間略開細縫以求取更佳之齒間關係(圖48-2)。該類因齒列尋求平衡或因齒列比例不良 所產生之移動,大多輕微而不影響主體成果。

(圖48-2) 在互動平衡之過程中,有時部份牙齒會略移位或齒間略開細縫以求取更佳之齒間關係
牙齒與牙齒周邊軟體組織的互動與尋求平衡
絕大多數的病人當停用維護器後,牙齒周邊軟體組織應已可接受新齒列,不再製造負面因素而變 動齒列。但有時周邊組織或多或少會有一些排斥,而導致齒列細微變動。例如:輕微的牙齒間隙 或重疊、門齒垂直咬合略深、門齒略外突,但這些變動應極輕微而不影響治療中主體成果。
醫師判斷病人所需戴用維護器時間的長短,主要取決於病人牙齒周圍組織(肌肉與骨骼)與智慧 齒之生長對於新齒列是否已經停止排斥。一般醫師會建議病人戴用維護器一年至數年不等。
統計資料顯示,極少的病人在戴用維護器一段較長時間後,新齒列仍明顯遭受周圍組織的排斥。 如發生持續性的排斥,醫師可能要求病者延長戴用維護器的時間,但多數病者在夜間睡眠時間戴 用即可。
生理老化現象
包括未接受矯正治療的一般人在內,生理老化現象有時可能促使齒列產生生理性或病理性之移 動。這類形態的移動歸屬疾病或老化現象,與矯正治療本身無關。一般該類變動應輕微漸進,並 不影響主體的咬合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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